假如世界没有牛顿,我的手机屏幕就不会碎了

我的手机已经用了一年多了,没有带保护壳,也没有贴保护膜,因为我感觉裸机手感会更好一些。

手感的确好了,它从我口袋滑到地面上的时候手感也是好的。

之后我给它换了一块新的屏幕,并且给自己换了一个有裤兜拉链的裤子。

我还是不想给它装上保护壳和保护膜,所以新屏幕上出现了很多划痕。其实老屏幕跳裤之前也已经伤痕累累了。

老屏幕可能是想以这种自我毁灭的方式来警示我,可我不听呀,看来它还是不了解我。

继续说回新屏幕,它有了划痕之后,我心里开始嫌弃它,就像嫌弃手办有瑕疵一样,我感觉它不完美了。但玛丽和马克思告诉我,你是不完美的,我也是不完美的,没有什么是完美的,我们得接纳这些不完美。

它还多次出现卡顿的情况,尤其是在提示电量不足的时候。除了卡顿,它还经常发热,我总感觉是之前换屏让它产生了些不好的副作用。

换屏之前它是这样的吗?我不记得了,可能也是这样。但我为什么现在感觉更强烈了呢?就是因为那一次换屏。

就算那一次换屏并没有让手机产生些不好的副作用,我还是会觉得它比之前更糟了。

就像一对夫妻,女人发现男人欺骗了她,男人认错并乞求女人原谅,女人原谅了男人,但之后女人总是觉得男人会欺骗她,旁边的人也会用“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无数次”的名言来提醒女人。所以就算男人没有再欺骗女人,女人还是不相信男人。

但人都是顽固不化和自以为是的,相安无事的唯一办法就是欺骗(王朔说的)。大家相互欺骗,谁也不想说出真相,因为真相只会带来猜疑和冲突。

有点掉书袋的感觉了。

其实我突然写这些东西是因为,最近我手机的摄像头有固定污点,修了一次没能解决,等修第二次的时候,客服告诉我,可以直接给我换部新的。

我很开心,然后就想写一点东西,可没想到写了这么多。

我记得,我问高中一个同学她喜欢什么,她说旅游。我说,旅游不错,挺好的。但我不喜欢旅游,我肯定她的回答是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不知道说什么就会说假话,即使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这也是假话。

当然,这是另一个话题了。

披头四

很久很久以前,其实也不算很久啦。

采矿者乐队的主唱,约翰在货车搭建的舞台上唱歌,台下的保罗觉得还不错,演出结束后,他们私下聊天,保罗也演奏了一首歌,约翰觉得他演奏的很好,便邀请他加入自己的乐队,加入乐队的保罗也介绍了自己的好朋友乔治加入,在经过了一些调整,最后确定了林戈作为乐队的鼓手,至此,经典四人组成型。

The Beatles在1960年成立,这时林戈20岁,约翰20岁,保罗18岁,乔治17岁。没错,乔治还未成年,后来去德国酒吧演出的时候都不让他进。

阵容确定了后,披头士乐队渐渐地在英国取得了知名度,之后就要考虑去美国发展了。The Beatles、The Rolling Stones、The Kinks、The Who等乐队开始“英伦入侵”。

四个人在大型体育馆演出,狂热的粉丝大声尖叫,甚至跨越护栏,在体育场里乱跑,可能是想近距离的看下自己的偶像。保安见状,就开始维持秩序,我看到保安把一个亢奋的女人扛回到了她应该在的位置。

乐队渐渐对这种演出感到厌烦,约翰说不管他们唱什么歌,底下的观众都会尖叫,观众根本没在听他们的歌。基于此,乐队宣布不再巡演,开始专心在录音室做歌。

乔治对印度文化很着迷,他提议乐队去印度。等到了印度,他们跟一位印度大师每天学习、打坐、冥想,这多多少少影响了披头士成员的创作,尤其是乔治,这段时期乔治写的歌很多都带有印度味,歌词在写人们的精神世界。

有一天,约翰遇到了洋子,在接触之后,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女人。之后他和当时的妻子辛西娅离婚,开始和洋子一起生活。他甚至在公开场合说他和前妻生的儿子是一个错误,可怜的朱利安。后来,保罗叔叔后来给小朱利安写了一首歌,《Hey Jude》。

约翰好像不太在乎乐队工作了,后期的几张专辑都是保罗来主控的,他热爱工作,热爱音乐。做《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这张专辑的概念也是保罗的想法。

在制作《Let It Be》专辑的时候,是全程拍摄乐队的创作流程的。这时候乐队已经有些矛盾了,约翰把洋子带到了录音室,他说他不想回家后告诉洋子自己这一天都做了什么,他想和洋子一起完整生活,一起去感受。保罗要求乔治弹他想要的旋律的时候,乔治生气了,可能保罗太专横了,可保罗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音乐,保罗也不想大家觉得他专横。

他们要在《Let It Be》专辑录制的最后开一次演唱会,而地点应该新奇一些。最后保罗提议屋顶,他想着在演唱的时候最好能被警察带走,真是奇怪的想法。

屋顶演唱会,也是披头士乐队的最后一场演唱会。他们开始演奏歌曲,楼下大街上的人听见了,不一会人群都聚集在这里。这张专辑的工作人员还采访街上的人是否知道屋顶上的人是谁,是否喜欢他们的歌。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有几个人觉得他们太吵了。

声音和聚集的人群也吸引来了警察,但最后乐队成员都没有被逮捕,他们演唱了两遍《Get Back》。

在录制完最后一张专辑《Abby Road》之后,1970年4月10日,保罗宣布退出披头士乐队。之后,披头士乐队解散。

保罗和妻子琳达组建了wings乐队,约翰和洋子也开始做一些简约和实验的音乐,乔治在乐队解散后发了《All Things Must Pass》这张广受好评的专辑。

1980年12月8号,在从录音室回公寓的路上,约翰·列侬被一名狂热粉丝连开数枪击倒在地。

1995年,洋子将约翰生前未完成的几首歌交给了保罗。之后保罗、乔治、林戈最后共同创作录制了《Free As A Bird》、《Real Love》。

保罗说,就当约翰出去旅游了。

《Real Love》是披头士乐队的最后一首单曲,第一首是《Love Me Do》。

2001年11月29号,说万物终将消逝的乔治因癌症在洛杉矶去世,享年58岁。

保罗目前80岁,林戈目前81岁,他们看上去身体状况很好。

披头士1995年精选纪录片,大概12个小时左右;不久前上映的《Get Back》纪录片,大概8个小时左右。

B站的阿婆主人人都爱弹吉他和范筒会讲些摇滚乐队和摇滚音乐。

(周华健也来B站讲披头士了,他说自己是保罗的粉丝哈哈哈,看得出来,他很开心讲这些东西,Wakin_backyard)

外面下雨了

我坐在大门口的板凳上,身体凉凉的,感觉很舒服。

我已经准备好了,等雨渐停了,就去山上抓天牛,这是一种昆虫,它们经常在雨后出现,用竹制的大扫帚就可以把它们扑下来。

邻居家的哥告诉我,把母天牛放在石头上,这样可以用来引诱公天牛。

这个办法的确有用,不一会就有公天牛飞过来了,它只想着交配,似乎没有注意到距离石头不远处的两只少年两脚兽。

它被扫帚扑下来了,我把它拣到瓶子里,这一瞬间,我很开心,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很开心。

山上的视野一点也不开阔,灰蒙蒙的。

再远处的山上有一间被淋湿的木屋,我总是幻想里面有妖魔鬼怪,因为我以为自己是孙悟空,它们都将要被我的金箍棒给打死。

可实际上,因为害怕,我根本不敢进到木屋里。

听到打雷的声音,就要回家了,否则会被淋成落汤鸡的。因为有当过几次落汤鸡的经验,所以我对这个流程很熟悉了。

全身被雨淋湿的感觉其实并不糟糕,相反我还有点开心。不知道为什么开心,我只是喜欢那种被淋湿的感觉。

回到家,用干毛巾从头到脚擦一遍身体,换一身衣服,然后就坐在取暖器旁边的板凳上,这下好了,我更开心了。

因为身体暖暖的,感觉很舒服。

亲密关系

我之前买了一本书,叫做亲密关系。

大概看了三四页,就没再看了。

我只是喜欢买书,并不喜欢看书。

买书的时候,我以为我会看的。

以为?我还以为我是孙悟空呢!

通常在口语之中,“以为”作主观动词使用,意为按照自己的想法事物会如何发展,但最后并没有如此。

那以为的书面语是什么?

请不要偏离主题。

实际上,我不太喜欢亲密关系。

假如可以的话,我不希望以后有什么能陪着我。

包括但不限于女人、男人、小动物。

亲密关系会带来很多没必要的麻烦事。

更重要的是,我的情感并不是寄托在上面。

我爱我自己。

爱这个字,每个人的定义是不一样的。

会有很多让我觉得还不错的定义。

但对此,我并没有很强烈的感受。

我不相信人们的自我安慰。

我也没有自己的定义。

所以我爱我自己并不准确。

我。

这样会更准确一些,就是这样。

我。

分界线。

我厌倦了这些病态的美景,除了自己我别无所求。

安德烈·塔可夫斯基说道。

分界线。

外面下雨了。

(本来我想把标题改为卒,但无奈我不是士大夫,所以只得死。)

(而且卒更可爱,试想衣服上印有一个卒字的画面。)

(因人而异、因人而异、因人而异。)

时间已经过去大概十三年了。

直到现在我也害怕死亡。因为死掉的人,嘴巴可能是张开的,我不希望自己的嘴巴是这种状态,因为我是一个守口如瓶的人。

我发现自己简直是一个毫无幽默感的人,因为一个幽默的人不会说出上面那样一句话和下面那样一句话。

我又发现自己简直(加重语气)是一个毫无幽默感的人,因为一个幽默的人不会说出上面那样一句话和上上面那样一句话。

其实,我不知道人死后,人还能不能想事情,这个思想能不能脱离人而独立存在。我知道我的胖身体会腐烂,最后变成其他的物质。可思想呢?

脑子产生思想的话,假如脑子死了,思想还会存在吗?我不知道了。

我不知道,他也不知道,他是谁?他就是她。那她呢,她就是他们。

我希望能和一个即将要死的人约定好,在他死后能不能告诉我他的思想还存不存在。

可这是一件麻烦事,他能通过什么途径才能让我感受到或者直接可以感官到呢。

而且独立存在的思想是不是完整或者是否变成了其他什么东西也都是不好说的。

不好说,那就不说了。

姥娘

我们这边把姥姥叫做姥娘。

我之前告诉过我妈,梦到姥娘在山上戴着白色的帽子。

我的印象中,她的确一直戴着白色的帽子,我记不清她的脸了,只记住了白色的帽子。

它是一顶白色的布帽,是一个没有底面的正方体,除了顶面之外的其余四面有些鼓鼓的。或许是一个没有底面的圆柱体,我记不太清了。

人的记忆没有那么可靠,它本来就是模糊的,里面掺杂着现实和梦、真实和美化的虚假。

那天,我和我爸进了大门,然后他开始做一些动作,有鞠躬、磕头什么的。我在他旁边跟着他学,最后他还哭了,我哭不出来,因为感觉不舒服。

不是生理上的不舒服,而是心理上的。

这里很多人都可以很快哭出来,又可以很快恢复平常的表情。我在想,要么他们可以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要么他们是装的。

舅妈还夸我学的有模有样,但我总觉得她的关注点不应该在我模仿的动作上,应该只关注悲伤。毕竟她就应该悲伤,她就应该悲伤吗?她或许也不用悲伤。

不过,我妈哭的很伤心,她一直躺在床上,哭了很久。

伯纳德·海兹霍夫医生

“您好,我又来了。”

“这次我还给您带了点吃的,它就在我手里提着的袋子里,一些大芋头,希望您会喜欢。”

“说实在的,我不喜欢吃大芋头。您别误会,我强调大并不是因为我喜欢小芋头,实际上不论大小,我都不喜欢。”

“我只是觉得大芋头说出来很可爱,我喜欢可爱的东西,您觉得呢。这很主观,就像我不喜欢吃小香菜一样。”

“这的确有些令人摸不着头脑,我为什么要送您我不喜欢的东西呢。因为只是我不喜欢而已呀,或许您喜欢呢。就像我刚才说的一样,这很主观。”

“伯纳德医生,天气可太冷了,您不邀请我进去坐坐嘛,也是我的错,我不应该一直说个不停地,说什么大芋头和小香菜。”

“还是坐在沙发上舒服,这红茶喝起来也不错。诶,墙上那幅画是最近刚挂上去的吗,是文森特的《加歇医生》吧,他看上去挺忧郁的,就像您一样,伯纳德医生。”

“奥对了,我这次来主要是想好好感谢您,上次跟您谈话后,我感觉好多了。”

“您还记得吗,您让我接受自己的缺点,就像接受一个玩具有瑕疵,一条道路有裂缝一样;您让我接受自己的恐惧,而不是克服自己的恐惧。”

“您让我不要把自己当做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或者其他更准确性别的人;不要把自己当做一个中国人、美国人、日本人,或者其他国家的人;不要把自己当做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或者其他颜色的人。”

“您告诉我,把这些概念忘掉之后,我才是我。”

“哦,海莉好像被我们给吵醒了,看呐,多么可爱的小女孩,叔叔对吵醒你这件事感到很抱歉。”

“她似乎对我们之间的谈话一点儿都不感兴趣,毕竟她才五岁。她现在又要去找洛奇一起玩了吧。”

“说到洛奇,它是只很聪明的小狗呢。我总觉得它能看懂电视上的内容,上次我们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您还记得吗。那些人喊口号的时候,洛奇竟然露出了不屑甚至讽刺的表情,它似乎也觉得那是一群虚伪至极,总爱说假话的人。”

“其实我还想跟您谈谈我的爱人。”

“阿加莎,您知道的,她最近几年一直在忍受自己的抑郁症。但在上周,她终于不用再遭受折磨了,因为她自己杀掉了自己。”

“她吃了很多安眠药,我不知道她离开之前会不会感觉到痛苦,但至少现在不会了。”

“她还留给我了一张便条,就贴在冰箱上,还是像往常一样,提醒我冰箱里又新增了什么食物。”

“今日新增,大菠萝,请尽快食用。”

“她知道我喜欢这样的称呼,她也知道我喜欢吃菠萝。”

“可我知道,她不喜欢吃菠萝。她喜欢吃开心果、草莓、玉米、西蓝花、樱桃、西柚,她还喜欢吃芋头。”

“不好意思,我突然有些不舒服,我不能再继续说下去了,我想我得回家了,谢谢您听我说了这么多。”

可这里就是您的家呀,伯纳德·海兹霍夫医生。

我是小明

你都不知道,这件事有多么不可思议。

我身边的人突然消失不见了,而且在这一年时间里,我没有发现其他人。

好像地球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刚开始我很困惑,因为这种现象太奇怪了,怎么人们突然就消失了呢,科学解释不了这种现象。

我不能这样说,我不能说科学解释不了这种现象,我压根都没有深入学习过科学,只是这种现象违背我脑子里的常识而已,可你知道的,有时候常识不那么可靠。

会不会是上帝或者神之类的超自然力量把所有人变没的。

把不明白的事情都甩给超自然是很合理的事情,反正绝对不可能是我旁边的这把椅子造成的今天这个局面。

那群虚伪的人也不存在了。我讨厌看他们掩饰自己的样子,越掩饰,就越滑稽,他们活脱脱像一群不入流的演员,总在舞台上说一些生硬蹩脚的台词,最后还会试图引用些看起来很正确的句子来升华主题。

我感到害怕,天呐,就剩我一个人了。我从未感到如此孤独,即便之前我也说过孤独。

我感觉很多模糊的东西也都不存在了,比如爱、自由,再也不会有人用这些模糊的东西来安慰自己了。

我不相信这些东西,即使我也用这些东西来安慰自己。可活着的人总要拿一些东西来安慰自己的,不是吗。

虽然我很想告诉你这一年都发生了什么,但一切都太晚了,因为你是不存在的。

现在的话。

或许我可以去找齐马,不过他现在应该在忙着清洁泳池四周贴的瓷砖。

或许我还可以去找老卡拉马佐夫,他现在还没有死,我想去告诉他,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小丑,即使他已经知道了这一点。

算了,我想我还是去找古斯塔夫先生吧,我喜欢他的幽默。

虚伪的小明

为了接下来我将要陈述的事情不让你感到困惑,我得先要表明自己的身份,我是个上帝。

又或者,我是个神。其实称谓不重要,你完全也可以把我叫做任何你知道的东西,例如一把椅子。

我对你的称谓不感兴趣,我就是想让你知道我有很强的能力而已。

我观察小明已经很久了,他总是对别人说,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其他人对他的看法,他健身和读书也只是为了让他自己更开心,让他自己更喜欢自己而已。

我不太相信,可我应该怎么验证这些话的真实性呢。

假如世界就剩他一个人类,那他还会不会继续读书和健身?这听起来是一个好的假设,可没有人可以让这个假设成真。

你知道的,我不是人,我是一把椅子,我可以把这个假设变成真的。

你看,现在这个假设已经变成真的了,地球上就剩下他一个人类了。

可是呢,在接下来一年的时间里,小明不仅一本书也没有读过,而且还把自己吃成了一个大胖子。

其他人还存在的时候,小明读书和健身是为了让自己更开心,让自己更喜欢自己这件事倒是不假。自己更喜欢自己呢,实际上也是因为别人更喜欢自己。或者,自己觉得别人更喜欢自己了。

事实证明,小明是在乎其他人对他的看法的,因为在没有其他人的情况下,他根本没有读书和健身。也就是说,他读书和健身是为了别人对他的看法。

哼,小明这个虚伪的家伙。

初中,我在看中国好声音,听到有个女生在唱浮夸,觉得这首歌很好听,就搜了搜原唱,是陈奕迅,再听了他的版本,就更喜欢这首歌了。后面听了陈奕迅很多歌,比如单车、苦瓜、落花流水、主旋律、shall we talk、床头床尾、红玫瑰、白玫瑰、k歌之王、四面埋伏、葡萄成熟时、裙下之臣、无人之境、最佳损友、一丝不挂、你的背包、无条件,不能再举例了,否则篇幅就太长了,他翻唱的最冷一天、喜帖街、倾城,不能再举例了,也很好听。相对于国语歌,我更喜欢他的粤语歌些。

高中,我在,我也忘了我在干嘛了,反正看到音乐推荐里有一首平凡之路,是后会无期的片尾曲,我知道后会无期,但不知道平凡之路,听了第一遍,没啥感觉,多听了几遍,就喜欢的不得了。后来听了朴树的绝大部分歌,都还挺喜欢的,例如,那些花儿、白桦林、new boy、我去2000年、千万别、苏珊的舞鞋、我爱你再见、在木星、傲慢的上校、在希望的田野上、生如夏花、猎户星座、且听风吟、活着、旅途、傻子才悲伤、好好地、妈妈我、清白之年,朴树一共没几张专辑,怎么一举例还这么多,我停止举例了。高考之前,他出了一张新专辑,叫猎户星座,我总是在午睡的时候听。我喜欢他的声音和他本身,很单纯。

大学,我在看中国有嘻哈,听到一首叫以父之名的歌,听起来还蛮好听的。周杰伦,小学的时候就听到过这个名字,但是一直没仔细听他的歌,那就听听嘛。真他妈好听,怎么他的歌都这么好听,夜的第七章、夜曲、止战之殇、龙拳、双刀、三年二班、半兽人、四面楚歌、免费教学录影带、牛仔很忙、超人不会飞、皮影戏、爱在西元前、梯田、魔术先生、乔克叔叔、听妈妈的话、本草纲目、自导自演、霍元甲、床边故事、米兰的小铁匠、前世情人、土耳其冰激凌、印第安老斑鸠、忍者、红模仿、威廉古堡、外婆、爷爷泡的茶……真他妈好听,我还得再说一遍。很显然,比起慢歌,我更喜欢周杰伦的快歌一些,开玩笑的,慢歌也特喜欢,他妈的都好听。因为当事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只能抓紧结束这一段落了。

还是大学,我在看乐队的夏天,里面有人提到了披头士,我没在意,那时也没去听他们的歌。不过我听了另一个国外乐队的歌,叫Queen。我喜欢主唱Freddie Mercury的声音,既温柔又有力量,Bohemian Rhapsody、We Will Rock You、We Are the Champions、These Are the Days of Our Lives、Love Of My Life、Another One Bites the Dust、Don’t Stop Me Now、Killer Queen、I Want To Break Free、Somebody to Love、Crazy Little Thing Called Love、Save Me、In My Defence、Mr. Bad Guy、Good Old Fashioned Lover Boy、I Was Born To Love You、Under Pressure,我听他们歌很是不多,所以就到这里了。顺便说一下,Freddie Mercury在舞台上很有魅力。顺便说两下,其他三位成员分别是Brain May、Roger Taylor、John Deacon。

现在主要就是听保罗、约翰、乔治、林戈他们的歌了,他们四个人组成的乐队叫做披头士。The Beatles,约翰起的名字,他喜欢双关语,beetle是甲壳虫,beat是节奏。之前已经举过约翰和保罗的栗子了,所以还有乔治和林戈需要被举栗子。但我现在困的要死,就不继续说了。不行,要不然还是说下吧,乔治的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Something、Here Comes The Sun,林戈的Peace & Love。其实我刚刚开了个玩笑,假如你对披头士乐队熟悉的话,就会嘿嘿一笑。不熟悉的话,其实也可以嘿嘿一笑,毕竟笑一下也没坏处嘛。

嘿嘿。

用嘿嘿结尾可太奇怪了,而且我也不想用嘿嘿结尾,那就用这句话吧,没错,就是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