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白小灰

“该去哪里找一块刻着故事的石头呢?”

我想讲一个好故事,但即便是绞尽脑汁,也无法想出一个好故事,于是便有了上面的心理活动。可转念一想,现如今哪还有这样一块石头啊,于是我便起身独立向荒原。

刚才我是不是唱歌了,真是抱歉,这是我无法想出一个好故事的原因之一。相信我们都能对此感同身受, 很多现代人,尤其是青年人的语言体系已经去逻辑化。去逻辑可以用来搞笑,但它几乎不能用来去讲一个好故事。

荒原上有一个被遗弃的手机,我尝试打开它,但它的屏幕始终是黑色的,我怀疑它处于亏电状态,于是便拿出背包里的充电宝来给它供电。

在我又一次按住开机键等待的间隙,我的脑子里都是屏幕瞬间点亮的样子。

手机的备忘录里有很多作文,其中最无聊的莫过于大白小灰了。这是一个大白兔子和小灰狼子的对话,传统的虚构型议论文,题目刻意模仿濑户内海。议论文远没有小说有趣,但我还是想把它抄录下来,用来打发别人的时间。

无聊的时候可以阅读这篇作文,像伯格曼在无聊的时候,就喜欢看些垃圾电影,比如007。这不是他本人说的,而是伍迪艾伦说的,如果你不信任伍迪艾伦,或者你是007系列电影的忠实观众,完全可以选择去质问他们。

他们虽然是名人,但请一定不要害怕,他们也不是什么都懂,什么观点都是正确的。

场景是平静流淌的小河旁的第二级台阶,时间是秋季某一天凉爽怡人的午后,人物,不,动物是大白兔子和小灰狼子。

小灰狼子:我好像见过你。

大白兔子:是吗,在什么地方,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小灰狼子:大荒山上,你就坐在火堆旁边。

大白兔子:可能是我,也可能不是我。其实有很多大白兔子都去过那座山上,也都坐在过火堆旁边,我们都很喜欢木头被火烧出的噼里啪啦的声音,那种声音很安静。

小灰狼子:时间大概是在一个月前。

大白兔子:一个月前……我记不清了。先不说一个月前的事了,说说现在的事吧,我有些疑惑,为什么我们两个会出现在这里呢?

小灰狼子:是作者让我们在这里的。我好像是打破了一面墙,但打破了似乎也没什么关系,很多人都会打破它,这只是一种表现手法而已。

大白兔子:作者?你是说我们的上帝嘛。

小灰狼子:是的。说来也有趣,我们知道自己的上帝是谁,可我们的上帝却不知道他的上帝是谁,并且他对此无能为力。

大白兔子:无能为力的可不止他,还有我们。他把我们放在这里,我们对此也无能为力。

小灰狼子:是吗?

大白兔子:当然,而且我们对我们的一切都无能为力,包括我们现在说的话。

小灰狼子:那这么看来,我们和我们的上帝也没有什么区别。

大白兔子:“我坐在河旁边,在淡蓝色的天空下,我没什么需要担心的,也没什么需要着急的,我感受着世界在流逝。”,这首歌怎么样?

小灰狼子:听上去还不错。

大白兔子:我现在有些累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接下来你可以多说些。

小灰狼子:我也没什么要说的,语言会破坏我们的感受。况且我们也没必要一直说个不停的,只是坐在这里就好了。

我有些失落,屏幕始终是黑色的,我找不到问题的原因,也解决不了问题。我得在天黑之前尽快走出这片荒原才行。

小灰狼子

黄昏时分,远处山上有一个大白兔子在玩火,我想过去提醒它玩完之后要把火彻底熄灭才行,否则这片森林可能会因此受到伤害。

正当我起身的时候,我的朋友们在距离我不远的山腰处向我呼喊,声音在风的作用下并不是那么清晰,但我能听出个大概,时间不早了,他们想让我回家吃饭。

我想那片森林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事,于是便跟随朋友下山了。

我是一个小灰狼子,能变化成类猿人,也就是人的样子。我们所有小灰狼子现阶段的任务,就是伪装成人,然后去学习他们的经验,师人长技以谁也不制,是的,我们爱好和平。

我们被分为两个小组,闲聊组和科学组。我是闲聊组的,因为比起科学,我更喜欢闲聊。

台阶上坐着一个青年女人,看上去心事重重。她说她不喜欢现在的男友,但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现阶段,她只能选择他。在和她聊了一会后,我大概知道她是怎样一个人了。

她大概是这样的,过分期待男友能成为她心目中的样子,而男友卑躬屈膝,与古代帝王身旁的奴才并无二致。一份好高骛远、不对等的关系总要归于破裂。最主要的是,她无法承受一份对等的关系,想要伪装自己成为知识分子的向往总会使她高估自己。她并不是中产阶级,但依附于中产阶级,依附于他们的兴趣爱好,同时迷失在浮华的新世纪潮流中,不停追逐或者炫耀着可笑至极的人生附属品。

我们一天内完成大于等于零个任务就可以,所以闲聊一个人就已经足够了。接下来我就要把我获取到的信息放到超级无敌嗷呜眼镜里。

这个眼镜和人正常的眼镜看起来没有什么区别,但功能要比他们的更强大。它有些像七龙珠里面的战斗力侦测眼镜,但侦测的并不是战斗力,而是心理。

例如,我将这位女士的心理信息导入眼镜,下次再遇到相似的人,它就会在那个人的头顶显示他的心理概要。

你可能会疑问它是根据什么去判定人们是相似的呢,身形相貌?其实这只是其中一个依据,最主要的是人场,我们会将人场和心理信息一起导入到眼镜里。

人场可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但其实它和电场、磁场一样,不是什么新奇的东西。万物都有场,小石头有小石头场,小青草有小青草场,我们小灰狼子也有小灰狼子场,所以人就是人场了。

大街上很热闹,有时候我就倚靠在路边的栏杆上观看来来往往的行人。看人很容易枯燥,但如果有超级无敌嗷呜眼镜的话,那就得另说了。

面子至上、极度自我的男人和牢骚满腹、极度自我的女人。提取公因式的话就是这样的,左括号面子至上加牢骚满腹右括号乘以极度自我。并非是我故意卖弄自己的小学数学知识,只是惯性思维在作祟罢了。

最主要的是,我没有故意去丑化人,而是刚才我身边的确经过了这样一个女人和这样一个男人。就像那个台阶上的青年女人一样,她是真实存在的,我遇见过她。

但也还好,我是一个小灰狼子,不至于被上升到污名化女性、搞男女对立的层面。

个人很容易被上升到群体,因为个人总能归到某个群体里面。我说我讨厌你,你说你是某地区的,所以你说我讨厌某地区的所有人。可事实上,我只是讨厌你,而你刚好是这个地区的而已。你看,有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总会拿群体来给自己撑腰。

我没必要说那么多的,因为对于我来说,最严重的情况也只是会引起人和小灰狼子的对立。况且人和小灰狼子本来就是对立的。就在上周,我在野外草丛里假寐的时候,突然被尖锐的人声给弄醒了,可当我睁开眼后,却只能看到一个疾速远离我的人影。

“他跑得可真快啊。”,我不由发出感叹。

看人很有意思,但我得走了,我得赶在天黑之前到家。回家的路上,我又碰到了barton fink,他总会让我觉得自己已经陷入了某种困境。

回到家洗漱完之后,天也就黑了,我想我得去睡觉了。在窝里,我开始回想今天遇到的那些人,想着想着,忽然觉得心里好像还有什么事。

诶,那片森林怎么样了。

婚礼风波

大胖和我很像,我们都是偏向虚无主义的人,并且我们很难说服自己去认为某件事情有意义。我们能做到的就是用自己的兴趣来打发时间,尽量避免去想意义相关的问题。

我们认为一切都是无意义的,基于此,我们会无意义的活着,也会无意义的死掉。

还记得我们的婚礼吗?我和大胖把婚礼的录像传到了网上,并阐述了我们雇人来替我们结婚的事实。

刚开始并没有多少人来观看,可三个月后,它突然成为了爆款视频,评论便向我们奔涌而来。

“太感人了,祝福你们,希望你们一直幸福。”,他似乎并没有看到我们在视频开头的阐述。

“不理解,你们为什么要雇人结婚呢?”,我们不喜欢仪式,大多数仪式会让我们觉得繁琐,而且仪式通常也不会使我们感动,雇人结婚可能会有趣些。

“蔑视传统!”,完全没有,在我们看来,传统分为好的传统、坏的传统和不好不坏的传统,正常的结婚仪式是不好不坏的传统,我们没必要蔑视它。

“再不快点上菜,二大娘就不行了。”,在我小时候,二大娘常常教导我,做人要有吃苦耐劳的品格,那么,让二大娘再坚持一会儿或许能使她提升自己看重的这种品格。

“伪新娘新郎真好看!”,好看是必要的,而且用心看的话,你还会发现我们在他们出现的场景都加了老式好莱坞浪漫电影同款的柔光滤镜,很梦幻,很不真实,但很多观众会喜欢,尤其是小姑娘。

“倒数第二首歌是什么?听上去很不错!”,歌曲名叫做Wonderful Tonight,版本是24 nights Live 90-91。

其中也不乏有很多令我们感到不适的评论,那些恶心下作且毫无趣味的互联网语言让他们把自己完全塑造成了一个傻逼。

又过了三个月,新增的评论越来越少,大概一天十个,很明显,热度已经褪去。

Yesterday-佚名

我肯定是找不到ta。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k歌软件唱了几首我喜欢的英文歌,可结果一点儿都不能让人满意。就在这时,我想起之前看过好多AI翻唱的视频,比如用本山大叔的声音翻唱经典摇滚歌曲。这么看来,我应该也可以借助AI用自己的声音去翻唱歌曲。

事情进展很顺利,因为已经有人把工具做出来了,我只需要学会使用工具就可以。主要步骤就是把我之前瞎哼哼的干声和要翻唱的歌曲提供给这个工具。

这首Yesterday的效果差强我意,可那首山雀效果就很差劲了,我怀疑可能干声是英文、要翻唱的歌曲人声伴奏分离效果差的原因。

山雀到后面都开始学驴叫了,但我不想再去调整了,刚开始的新鲜劲过去了,就不再想继续做了,就像猴狗大力士一样,看来我也没什么改变。

写到这里,我觉得我应该用AI润色一下这篇流水账。

小爱同学。

上周我看了一部有名的电影,叫做黑客帝国,只看了第一部,感觉一般般。这里提到这部电影,只是因为这部电影和AI相关,契合本文主题,所以就说出来了。

我在。

假如我把之前我写的作文都提供给AI,然后让ta用我的风格生成一篇关于AI翻唱和黑客帝国有关并且带有开放式结尾的作文。

ta会怎么写?

姓氏风暴

先简单介绍下,我还是王二狗,坐在我身边的依然是黄大胖,我们从结婚到现在已经四个月了,这意味着我们已经成功度过了四月之痒,明天结束就成功度过了四月零一天之痒。

关于我们四个月零一天不洗澡的计划还可以吧,听上去很有挑战性,很有趣味性,当然了,也很痒。但其实我们还不止这一个计划。

我计划成为一个摇滚歌手,大胖计划成为一个摇滚歌手,所以我们计划成为两个摇滚歌手。很长一段时间,当然也包括现在,我们无比热爱摇滚乐。

对了,我们还计划生一个小孩。

可孩子姓什么呢,姓黄还是姓王,绝大多数小孩都是随父亲姓,但我们不想这么做,随母亲姓?我们也不想这么做。我们想在名字上体现平等,要两个姓都包含在名字里,可哪一个姓在前面呢?黄王还是王黄?

今天叫黄王,明天叫王黄,如此反复,可我们不知道小孩哪一天卒,这就可能会出现黄王多叫了一天或者王黄多叫了一天的情况,而且这种叫法很容易给小孩叫懵了。

我们也不想让小孩在幼年时期就思考“我他妈到底是谁啊?”这类哲学问题。请不要误会,他妈这个语气助词不是我们强加的,而是在我们考虑小孩那时候精神状态后自然添加的。试想如果你每天都需要更换名字,会是什么样的心态,所以他妈的存在很合理。

要不让小孩长大后自己选择,这是一个好办法,喜欢什么就叫什么呗。可上户口得需要一个名字,叫什么呢?

佚名怎么样,这个名字总是出现在故事会里,听上去还不错。可这样小孩会不会遭到其他小孩的歧视,同时产生不好的情绪?很可能会。我们都没办法不在意其他人的看法,更何况我们的小孩呢!

最后,我们决定暂时取消计划。

生命中的一天

二狗是我的朋友,今天是他结婚的日子,我就坐在台下看着这场婚礼的进行。二狗这个名字是我给他起的,没想到后来他真的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二狗。

我的名字是作者,姓作名者,听上去好像我能掌控别人的生活似的,实际上我连自己的生活都掌控不了。

站在台上的并不是二狗,而是不狗,他和新娘都是二狗请来的演员。

新郎和新娘是唱歌的一把好手,二狗给他们安排了十三首歌曲,将近演唱了一个半小时,台下的二大娘都已经急头白脸了,“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吃饭啊!”。

我很能理解二大娘的这种感受,人们对于不感兴趣的事总是保持倦怠、敷衍和厌烦。假如在我和别人聊天的过程中,我发现别人对我聊的东西不感兴趣,那个时候我就会停下来。幸运的是,我总能及时地看出对方的心思。

最后一首歌令我印象深刻,歌名叫做《A Day In The Life》,中文译名叫做《浮生一日》,但我更喜欢叫它作《生命中的一天》。

旁边还有几个熟悉的面孔,都是我和二狗之前的同学。二狗也给他们发了请帖,但我们之间已经很长时间没见面了,否则他们也不会坚定地把不狗当做二狗。

他们说话的方式很像小时候我眼里的那些大人,说实在的,我不太喜欢他们,因为他们一直在讲些枯燥的话。

其实仔细想想,并不是因为他们长大了才开始讲枯燥的话,早在上学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擅长讲枯燥的话了,这么看来,他们没什么变化。

随着最后一个C大调和弦音的落下,演唱环节也接近尾声。这个和弦音很美妙,假如你想听的话,除了听歌之外,也可以拿起身旁的Mac,一点一点涂抹到自己的嘴唇上,边涂边在自己脑海里构建这个和弦音。

但如果你是男生并且不好意思涂抹自己的嘴唇,也可以直接启动身旁的Mac,与此同时,请保证开机音效没有被关闭。

Sugar Plum Fairy, Sugar Plum Fairy…

二狗和大胖的婚礼

我叫王二狗,初听这个名字,你可能会质疑我存在的真实性,但请不要再继续质疑了,因为我可以直截了当地告诉你,王二狗是作者给我起的名字。

在我旁边的是黄大胖,名字不副实,其实她一点儿都不胖,身材匀称得很。三天之前,她还是我的女朋友,而现在已然成为我的配偶。

待会儿我们要一起躺在沙发上看一段有意思的视频,主角是王二狗和黄大胖,内容是结婚。但视频里的王二狗和黄大胖并不是真正的王二狗和黄大胖,他们只是我们雇来的演员,来替我们结婚的,所以他们是王二不狗和黄大不胖,但后面为了不让手指多做功,我会称呼他们为不狗和不胖。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妈和大胖的爸妈想让我们领证结婚并办一场婚礼,毕竟我们在一起已经快八年了,但我和大胖并不想这样做,之前很多事情我们都顺从他们,但不知怎么,对于这件事我们表现的特别执拗。

经过一段时间的拉锯战,我们最终同意了去领证并举办一场婚礼。这听上去是我们完全妥协了,但事实并非如此。领证的话,我们的确会去民政局按照正常的流程去办理,但我们并不会参加我们的婚礼。

不狗和不胖是演员,他们演技很好,足以去演绎一些感人至深的桥段。不狗比我长得帅气多了,而且更善于交际;不胖比大胖长得仅仅只是漂亮一点点,而且也更善于交际。

可能细心的你已经发现我的语法错误或者冗余表达了,但没办法,我在描述不胖的时候,大胖就在我身边兔视眈眈地看着我,她属兔。

不狗和不胖双方的婚礼誓词是我写的,刚开始我感觉自己可以写出像唐·雪利一样的文字,但尝试几次后觉得不满意,还是放弃了,最终是选择我擅长的流水账形式来表达,内容差强人意。

在婚礼结尾的敬酒环节,我二大爷指着不狗对亲戚们说,“这小孩从小就这样,都没啥变化。”,亲戚们随声附和,“是啊是啊是啊”。“有变化啊,比以前更帅了,哈哈哈”,二大娘急头白脸地说道,亲戚们再次随声附和,“是啊是啊是啊”。显而易见的是,二大娘的眼神比二大爷的更好。

在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和大胖在冰岛、马尔代夫、夏威夷、瑞典、有着超级无敌好看风景的屯儿,我的意思是我们在一分钟之内把微信的地址栏依次改成了这些地方。但在地址栏的选项中我们没有发现那个名字很长的屯儿,这有些遗憾。

我们都不喜欢旅游,认为这是一件无聊的事,并且我们对那些超级无敌好看的风景都持有一种“嗯还行”的观点。超级无敌好看的风景不能治愈我们,只有医生才能治愈我们。

在他们结婚的时候,其实我和大胖在家里看电影、打扫房间。像往常一样,我们对电影的质感和扫把的材质展开了温和的讨论。晚饭的时候,我给她煲了一碗汤,她说很好喝,这让我很开心。

看完视频之后,我有些困了,刚想回屋睡觉,才发现大胖已经睡着了,可她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呢,刚刚我二大爷说话的时候她还在哈哈大笑呢。

她窝在沙发的一个角落,身上穿着白色的毛绒睡衣,嘴唇微张,露出两颗门牙,像一只大白兔子似的。

我看了她一会儿,之后走进卧室找了一张毯子帮她盖上。毯子盖好后,我坐在沙发上又看了她一会儿。

我希望明天我们还能一起看电影和打扫房间,或许我还能给她煲出更好喝的汤呢。

某种物质

看到三分之二的时候,我就不敢继续往下看了,但与此同时,我还迫切地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最终,好奇战胜害怕,将我带到了血泊之中。

看完之后,我大概半个小时的时间都在被迫回味刚刚结束的一百四十一分钟。对我来说,这是一部爽片,也是一部好电影。

在影片开始后不久有一个男人吃饭的特写镜头,这会让我觉得恶心。其实细想食物在口腔中被压碎、搅拌的过程,就会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多美妙的事情。

还有很多令人心理不适的恶心镜头,我不再详述。影片的主题很明确,我也不再概述。

虽然作文题目是某种物质,但我现在想跑题了。你知道的,我并不是学生,所以跑个题很合理。

我看了伍迪艾伦,没错,又是伍迪艾伦。我看了伍迪艾伦和许知远的对话,觉得这个小老头还挺可爱的,我说的是他的打扮,谈话内容倒没有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

我不止一次说过他的电影中我最爱的是解构哈里。说的次数也没那么多,这只是第二次而已,但完全符合“不止一次”这个说法。

解构哈里里 面有一个女演员叫做黛米摩尔,她就是某种物质的女主演之一。顺便说一下,前面那个空格是我故意敲打的,这样读起来会更可爱一点。顺便再说一下,某种物质的另一位女主演叫做玛格丽特库里。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话题似乎又回到了某种物质上。但我可以坚定地告诉大家,这只是一个意外,实际上我立马就要再跑出去。

玛格丽特库里的妈妈叫做安迪麦克道威尔,安迪演过一部我不止一次说过的电影,土拨鼠之日。

我被困在了今天,永远也无法抵达明天。

还有明天。

也是一部好电影。

聊天室里的摇滚、电影和外星人

之前失业的时候,我会到网上的语音聊天室听别人聊天。那时,让我感兴趣的主题无非就是橘子、苹果和黄瓜。

……

并不是的,我的意思是,诶,对了,你发现了没,黄瓜并不是水果。

让我感兴趣的主题无非就是摇滚、电影和外星人。

第一章 摇 滚

那段时期,我很喜欢摇滚乐,当然现在也是,所以会把「摇滚」作为关键字去搜相关的聊天室。有个东北的大哥喜欢弹唱些我们都喜欢的音乐,比如「Yesterday」、「Lonesome Town」、「And I Love Her」等。同样地,他也很喜欢披头士的音乐,有时他会弹前奏,让其他人猜是哪首歌,有时也会让其他人点歌。我记得某一天有一个叫做「吉尔摩」的人进来和他合奏了一曲「Comfortably Numb」,很好听。很显然「吉尔摩」并不是真的「吉尔摩」,他只是「David Gilmour」的忠实听众。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摇滚就是大喊大叫。可能是因为汪峰,也可能是因为高中同学给我推荐了唐朝这只乐队,并且对我说,这就是摇滚。

后来我才知道,这只是摇滚的一部分,而且恰好是我不太感兴趣的一部分。

严格意义上讲,其实是《波西米亚狂想曲》这部电影和它的同名歌曲让我第一次感受到某种力量。在此之前,我从没听到过如此震撼人心的音乐,再加上主唱弗莱迪本身的魅力,这首歌使我“久久不得动弹”。

Live Aid关于皇后乐队的视频,我已经看过好多遍了。在看了N遍之后,我把注意力从演唱转移到了评论上,大家在谈论哪一只乐队是世界排名第一的乐队。

我会觉得皇后乐队是世界上排名第一的乐队,即便我根本没了解过其他乐队。就像初中我觉得陈奕迅是世界上最好的歌手一样,我甚至为此在和同学争论陈奕迅和周杰伦谁唱歌好听的话题上,不断地强调周杰伦模糊的唱法很难听这个“客观事实”。

那时的我,不可能预见在大学某一个晚自习上边听周杰伦边说真TM好听的我。

看来我还是和以前一样,似乎没多大改变。

但我不会和别人争论了,对自己的“客观事实”也秉着怀疑的态度。

评论里出现频次高的乐队有齐柏林飞艇、滚石、平克弗洛依德、克里姆森国王、沙滩男孩、涅槃、枪花……当然了,还有披头士。

然后我就听了披头士,再然后,开始逐渐沉迷,等看完了几部纪录片和听完了他们的专辑之后,就沉没了。

会沉没很长时间,但总有一天是会浮上来的,我的意思是听披头士也是会腻的,所以我开始听其他乐队。

我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听到九十年代,虽然听的并不全面,但主流的我应该都接触到了,中间我主动略过了重金属,相对来说,我偏爱安静的音乐,其中我最喜欢的类型是布鲁斯摇滚、流行摇滚、民谣摇滚和前卫摇滚。尤其喜欢约翰列侬单飞时期那些简单、真挚的歌曲,那些歌每次都听的我都浑身没有力气,这种感觉真的很舒服。

除了披头士,我还喜欢奇想、沙滩男孩、鲍勃迪伦、平克弗洛依德、克里姆森国王、地下丝绒、大卫鲍伊、恐怖海峡(一点都不恐怖,很温柔)…还有会听其他若干乐队的若干歌曲。

很多歌曲都令我印象深刻,或是因为旋律,或是因为歌词,或是因为某种自我定义的感同身受。约翰列侬的《God》让我开始思考原来我相信的那些东西,我是可以选择不相信它们的,只是之前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有《Jealous Guy》里营造的那种不安全感也令我着迷,我肯定是害怕失去某些东西的,即使我不想承认这件事。还有很多歌曲,因为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不再一一举例,还有为什么我举的例子都是关于约翰列侬的呢,你知不道的,披头士里我会偏爱他一点点,究其原因,无非也只是他说的俏皮话更俏皮一点点。

第二章 电 影

他们说的伯格曼、塔可夫斯基、费里尼、戈达尔、寺山修司……是谁?这些人拍的电影好看吗?

我基本上没看过他们谈论的电影,也没听说过这些导演。

为了能更好地听懂他们在说什么,我特意去看了《电影史话》这部纪录片,虽然时间长,但我并不觉得无聊,也不能如此肯定,至少前面大概七八集,我还是能集中精力的。

看完之后,我大体上就能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了。我所说的“大体上知道”是这样的——

对方问我,“你看过《我出生了,但……》这部电影吗?”

我来回答,“嗷嗷,小津安二郎的是吧,没看过,一直想看来着……”

我对这些导演的电影没有多大兴趣,很大的原因是我不知道导演想表达什么,简而言之,我看不懂。

费里尼的《卡萨诺瓦》,我大概是分六次看完的,非常无聊,里面那只金属鸟的叫声让我很不舒服。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他的《阿玛柯德》,家庭和小镇的生活描写的很不错,雪地打闹和草地结婚这两场戏很温馨。

伯格曼的《处女泉》我觉得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能看下去,但并不吸引人。同样的,《野草莓》也是很简单的故事,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出租车上那对夫妻的对话,还有老人坐在草地上开始追忆自己一生的那个镜头。

塔可夫斯基,他总在电影里添加诗朗诵的环节,至少在《乡愁》和《镜子》里是这样的。不知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我本身就听不懂。这些诗,再加上剧情,令我十分疑惑且昏昏欲睡。除了那句台词——我厌倦了这些病态的美景,除了自己我再无所求。我好像也没记得什么了。哦对了,还有几个很美的镜头。

本身我对Cult片的兴趣也不大,所以寺山修司的《死者田园祭》给我的感觉也一般,我只是喜欢里面的妆容、布景和调色。结局和左杜洛夫斯基的《圣山》差不多,说实在的,我并不喜欢这样的结局。既然说到圣山,这里我还要多说一句,圣山的几个场景使我的生理和心理都感到了强烈的不适,具体的场景我不想再回忆,所以还是抓紧跳过这一段为好。

即使你没有看到,我还是有必要说下,刚刚我离开了一会,去看了伍迪艾伦在奥斯卡关于纽约的演讲,不得不说,他的笑话都很符合我的口味。我最喜欢他的《解构哈里》了,再次不得不说,他的笑话真的很符合我的口味。还有最重要的,我喜欢他对一切的观点,《毫无意义》。

演讲视频里切了一个观众的镜头,他本应出现在上一章节的,还记得《Yesterday》吗?

电影对我影响很大,我刚开始沉迷它的时候,一天甚至要看十几个小时,现在倒是看的少了。

我喜欢的电影还是好久之前看过的那些,基本上都是看过的人蛮多,整体评价不错的电影。比如《布达佩斯大饭店》、《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玛丽与马克思》。

布达佩斯总是令我感动的,泽罗讲故事讲到阿加莎生病死掉时流泪的那个镜头、古斯塔夫在士兵质问泽罗时破口大骂的那个镜头……

松子我已经记不清具体情节了,那首歌非常好听,最后一段的画面非常美。我觉得我得再去看一遍了。

玛丽与马克思是个很简单的故事,影片整体看上去是阴郁风格,但内核是温馨的。我有好多想说的,但还是不说了。

韦斯安德森和姜文是我很喜欢的两个导演,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风格的浪漫。

《太阳照常升起》里疯妈在边境看到不空留下的物品哭诉的镜头,配上《Singanushiga》这首歌,为什么会让我如此感动呢。

第三章 黄 瓜

“昨天,我买了一斤六两的黄瓜,它们看上去很新鲜。我打算在下周三之前吃掉它们,但如果我胃口好的话,或许周一它们就都不在了。”

大白兔子外传

尽管脑子里充满疑惑,我还是选择放下枪出去看看。

逆着河流的方向往上蹦,一直蹦到山顶。

在这里可以看到一棵很大的树,树的下面有一个坑,坑里面有一些积水,很清澈,像镜子一样。

我趴在坑旁边,看着里面的水,渐渐出了神。

这个村子叫做大白兔子村,东北角有些零零散散的房屋,其中屋顶有个矮烟囱的那间就是我家。

每到咕咕节的时候,所有的兔子都会在晚上固定的时间聚集到一起,围着村里的一棵高约七十五米、直径约九米的树转圈,每只兔子要转上一百五十圈。

第一次转的时候,我差点把中午吃的卷心菜和南瓜还给这片土地。

长大之后,我就离开了这里,去了一个叫做类猿人村的地方。

刚开始,我觉得类猿人和大白兔子也没什么区别,因为我们都要吃饭、交配、睡觉。后来,和它们接触时间长了,我感觉区别其实还是很大的。

类猿人会在基础的欲望上再衍生出很多欲望,在基础的概念上再发展出很多概念。我想,它们可能是要更精确地解析某些东西,但这到底会更接近本质,还是背离本质呢?

我一直寄宿在一个类猿人家里,它每天都会喂我吃胡萝卜,但比起胡萝卜,其实我更喜欢吃卷心菜。

几乎每天晚上,它都要在屋顶上自言自语。一段时间后,我开始觉得它是一个不确定的类猿人。

它好像一点都不相信其他类猿人说的东西,我不知道它相信什么。那天,我第一次用它们的语言和它聊天,当我正要问它相信什么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我就从屋顶上掉到了下面。

它可能意识到我不见了,就起身向屋下看,可它为什么一直在看屋前面,我明明是掉到了屋后面。整整等了半个小时,它还是没朝后面看一眼。

我也没那么想知道它相信什么,不管他相信什么还是不相信什么,它始终都是类猿人,就像我始终都是大白兔子一样。

从北边小土堆上越过来的风吹皱了坑里面的水,我这才意识到天已经快黑了。

我把地上的散乱的树枝敛到一起,点燃。

等木头开始燃烧,一切都会很安静。